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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2-18
2018-12-1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企业苦等中标通知书一年多谁之过?

作者: ■本报记者苏群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13

    日前有报道称,海南一民营企业参加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组织的两起公开招标并成为中标人,而“中标通知书”却迟迟没有拿到,企业望眼欲穿苦等一年多,至今仍没下文。
    2017年6月,海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澄迈县两宗建筑用砂矿采砂(矿)权出让-公开招标公告》后决定参与投标,经过一系列规定程序之后,该公司最终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然而,原本1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到的“中标通知书”,企业直到今天仍没有收到。且多次向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催要无果,企业不禁向媒体大倒苦水——
    “采砂期限仅为一年,我们却等了一年多,有关部门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苦等的不仅是投标者,作为业主单位的澄迈县水务局,同样为此感到苦恼。该局一负责人表示,本次招标活动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按照澄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行的,招标程序完全合法合规,没有瑕疵,不存在任何程序上的问题。
    报道披露,企业中标后,业主单位——澄迈县水务局确认中标结果并签字盖章,代理机构按照程序从海南省交易中心网站打印“中标通知书”准备盖章后交给企业。可是,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却拒绝盖章。理由一开始为“接到投诉”,后来又改称业主单位——澄迈县水务局当初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时“走错了窗口”,未走出让招标窗口而走了政府采购招标窗口。
    海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省政务中心不能因为自身平台的问题,将过错让企业来承担。开标前该中心认可的程序,开标后却予以否决,出尔反尔,自相矛盾。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作为代表省政府履行公关资源的招投标任务的海南省政务中心,如此“前后矛盾”,实不应该。不仅让企业蒙受损失,也损害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
    有关人士表示,企业和业主单位一等就是一年多,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从中不难看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管理上存在的混乱和海南省政务中心工作的随意性。
    当前海南省正全力建设自由贸区(港),而政府的诚信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支撑,政府一边在大力推进采砂(矿)权招拍挂工作以缓解建筑用砂紧缺现状,一边却让“中标通知书”搁置达一年之久,不可思议!
    但愿有关部门及时检讨,把改善营商环境的承诺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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