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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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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金融科技需建立宽严适度的容错纠错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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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童芬芬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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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虽然拥有了与世界各国相比毫不逊色的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但体制改革远未到位。在产权保护、监管与市场的权力和责任边界的确定、法规体系的建立等方面,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日,在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主办,清华大学全球金融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清华金融科技峰会暨博士生论坛”上,清华大学全球金融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原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如是说。 “科学技术的进步,并不必然带来金融科技和金融体制的进步。”李剑阁说,世界上有不少科技相当发达的国家,由于金融理念、监管体制比较僵化保守,所以他们并没有建立起与科技水平相称的金融设施,这些国家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都难以置信的落后,金融科技更是无从谈起。这进一步证明了“制度高于技术”的道理。 李剑阁建议,发展金融科技要有制度改革的配合,首先必须建立宽严适度,可以容错纠错的监管体制。“融与科技的恰当结合,不仅能够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也会对金融体系带来重要的变革。金融科技使得客户群体、赢利模式不断发生变化,而金融的专业性、综合性、复杂性、风险性也会随之变化。但在我国现有的法规体系下,如何建立适应时代,鼓励创新,既能容错,又能纠错的监管体制是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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