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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2-17
2018-12-17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深圳汕头特别合作区揭牌

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

作者: 【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22
    日前,深圳汕头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据了解,该特别合作区将以高标准规划建设深圳第“10+1”区。其中,山、林、河、海、湿地、温泉,468.3平方公里的土地几乎保持着原生态,叠加区位优势、深圳政策支持,有条件建成“现代化的滨海新区、产业新城”。
    此次揭牌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后的标志性事件,它意味着合作区自此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转为进入深圳全面主导的时代。既然定位是特别合作区,在财权和事权上,就得体现出“特别”之处来。因此,诸如土地出让等,调整后都将纳入深圳市统一管理,另外还将设置法院和检察院。
    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指示:“规划先行、谋定而后动,按照世界一流标准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更好地发挥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产耀东表示,要着力打造具有国内标杆意义、全球一流水平的特别新城。目前已形成了总体规划纲要,并将纳入深圳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市政工程详细规划、滨海片区概念规划、鹅埠片及鲘门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工作,明确了“一中心四组团多节点”总体空间布局思路,城市规划体系渐趋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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