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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2-07
2018-12-07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破解民企融资难题需要对症下药

作者: ■杨孟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414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家的回信中,对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2018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致辞中,李克强总理高度肯定了民企的历史贡献,“民企不仅为国家贡献了超过50%的税收,更支撑了中国最大的就业。”
    当前,在金融去杠杆和经济增速放缓的双重压力下,为了有效防控“不良”资产风险,银行系统的“顺周期”行为促使其风险偏好降低、信贷门槛提高和信贷投放力度减弱。尤其体现在民企贷款意愿上,更是“有能力,没动力”。这使得本来就“融资难”的民企更是雪上加霜,民企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融资困境。
    前不久,全国工商联对民企500强的一项调研显示,融资难融资贵位列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三大因素之首(其他两大因素分别是用工成本上升和税费负担重)。另据世界银行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对新兴市场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融资不足与机遇的评估》报告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约4.4万亿美元,当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仅为2.5万亿美元,缺口高达1.9万亿美元。无疑,这种状况的存在,对于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事实上,即使是在经济处于上行周期,银行系统风险偏好提升的情况下,“民企融资难题”仍然是一道难以解开的死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结构下,总体上看,面向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并不“稀缺”。问题的关键是,在供给结构上,真正面向民企敞开大门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却凸显出异常的“稀缺”,这又尤以信用贷款为甚。所谓的民企“融资难”,指的就是在信用贷款方式下民企融资所遭遇到的尴尬局面。
    至于为何出现如此窘境?这要牵涉到诸多方面的问题,仅就民企自身的问题而言,主要表现为规模小(绝大部分民企都是中小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平均生存期限短,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信用违约率高等,属于“成长中的烦恼”。体现在信贷资源配置上,通过设置歧视性附加条件(如提高贷款门槛等)的形式对其进行选择性贷款自在情理之中。因为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嫌贫爱富”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毕竟是合乎理性的行为,并非银行的错。相反,若迫于指责、非难,甚或道德规劝等压力,而选择“嫌富爱贫”的行为,那才是非理性的,真正的银行的错。换个角度考察,“融资难”之于民企,这表似市场选择的结果,实则“市场失灵”的体现。
    “民企融资难题”除了“融资难”,还有“融资贵”,实际上,这两者是一个问题的两种不同体现形式,“融资难”必然“融资贵”。这是因为,按照市场的逻辑,“融资难”意味着风险大,体现在利率上,必然通过寻求风险溢价的方式来覆盖其风险成本(还包括高于大企业若干倍的管理成本等),“融资贵”势在必然。概言之,只要单一运用纯市场的方法,“民企融资难题”死结就永远都不可能解开。
    当然,为了突破信用贷款主渠道约束,缓解“民企融资难题”,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不少切实可行的办法,如不动产抵押、权证质押、担保、保险增信、“相互保”,等等,但这些办法总“流量”有限、局限性大、效果不彰,无法从根本上破解“民企融资难题”。
    既然“民企融资难题”是“市场失灵”的产物,那么就要对症下药,通过借力“看得见的手”的力量,修弥“市场失灵”短板,疏畅银行通往民企的信贷资金通道,让饥渴的民企得到资金活水的漫灌。唯有如此,才是破解“民企融资难题”的正途。为此,应发挥“两只手”合力,建立“财政+保险”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用“两只手”弹奏和谐乐章。
    “财政+保险”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保险机构为民企提供信贷保证保险;二是银行信贷风险全部由保险机构承担;三是政府财政兜底建立信贷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分担补偿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民企信贷保证保险部分)。若出现经营亏损,则亏损部分由资金池补偿;若出现盈利,则盈利部分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注入资金池。
    通过以上制度安排,“民企融资难题”可望得到有效破解。因为在该框架下,银行系统的信贷风险全部由保险机构承担,后顾之忧得以解除,民企贷款不仅“有能力”,而且更“有动力”,“融资难”自然不复存在。同时,信贷风险一旦释放,在市场的压力下,风险溢价相对收窄,再加上普惠金融及民企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等“降成本”因素的影响,贷款利率有望收敛到接近大型企业的水平,“融资贵”迎刃而解。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将民企信贷风险交由专司风险管理的保险机构管理,较之银行系统直接管理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目前,保险机构普遍建立了基于大数据分析和先进算法的智能风控体系,并成功地运用于用户画像、用户需求挖掘和风险分析之中,这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就民企信贷风险管理而言,运用内部用户资源共享系统和大数据征信、云计算等手段,能够大大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授信效率,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企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该制度安排不同于传统的贷款信用保险,也有别于政策性贷款保证保险。对于前者,由于是纯市场化的手段,用于应对市场失灵性的“民企融资难题”,牛头不对马嘴,不可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此外,贷款信用保险对金融生态约束要求较高,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也是我国一直未推出贷款信用保险的原因之所在;对于后者,由于是政策性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先天不足,保险机构对其“有能力,没动力”,供给不足难以避免。
    (作者系民建湖南省财政与金融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广州大学大数据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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