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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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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分别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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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明白“相互宝”的变化,首先要了解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分别是什么。 相互保险,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简单来说,相互保险是参与互助保险的投保人相互之间的一种保障关系,它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 网络互助则是一种原始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为了避免了个体负担过重,约定单次互助金不超过若干元,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 除了定义的不同,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最核心差别在于有没有机构转移承担风险,有就必须遵循“偿付能力”概念。偿付能力是保险人的偿债能力,决定着保险公司对投保人风险的兜底能力。但是网络互助是会员之间的风险交换,没有保险公司做承保人。 从行业发展看,相互保险是国际认可的主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一种重要模式。在国际上,相互保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早期达到发展的巅峰期,目前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的统计数据,相互制保险国际上的发展保持稳定,2016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荷兰等保险业发达国家,相互保险市场占有份额都高达35%~50%之间。全球十大保险组织中,相互保险组织占据三席。 相比国外市场,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2016年6月22日,原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信美相互人寿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开启了相互保险在中国的探索历程。 网络互助形态的平台在国内最早始于2011年,2014年后,开始在国内开始兴起,抗癌公社、水滴互助、轻松互助、e互助、众托帮、壁虎互助以及夸克联盟等平台相继出现。 总而言之,在国内,无论是相互保险还是网络互助都是新生事物,其目的都在于帮助个体抵抗大病等重大风险。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无论是相互保险,还是网络互助都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但无论怎么变化,两者都是各有所长,相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它们将和社会保障、和企业的自保险体系一道构成完整的保障体系,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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