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29
2018-11-2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网络借贷规范发展路在何方

作者: ■刘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01

    传统金融主要服务20%的头部客户(大中型企业、高净值人群),剩余的80%长尾客户(小微企业、普通公众)基本上很难被有效服务,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服务效率效能低一直是金融难以普惠的疑难问题。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倡议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由于服务对象难以提供或者维持高质量信用等级,单纯线下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必然面临如何普及、惠及更多公众,并能持续稳健合规盈利问题,孟加拉、印度、巴西等国家的实践探索并不成功。
    近年来,搭载着“互联网+”的东风,以及狂飙猛进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有效降低了普惠金融的运营成本和准入门槛,带来可观、风险可控的规模效应,实现了长尾客户的信用可测量、资产化和数据化,让人人均可参与经济交易和社会资源分配,以及平等享受金融服务。
    尤其是改善经营绩效和支持消费升级的网络借贷成为重要的新型普惠金融业态,近年的网络借贷总额均超过了万亿元规模,既有小额、分散、无抵押、无担保的线上消费贷、现金贷、虚拟信用卡,也有将信贷业务受理与调查、授信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运营管理在线化。从业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也有小贷公司、网络小贷公司、P2P网贷等新兴非持牌机构。
    总的来看,我国网络借贷行业呈现贷款人和借款人多元化、市场规模稳步较快增长、金融科技应用创新与场景化生态体系构建驱动等鲜明特点,成长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借贷市场,蚂蚁金服、京东数科、百度金融等网络借贷机构正加速国际化来输出中国经验。
    在网络借贷蓬勃兴起同时,也伴随着野蛮发展、乱象丛生,一些人打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创新的旗号冲破监管红线,扰乱金融秩序,给消费者、投资者带来严重损失,涉众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监管难度大。
    只有同时让监管部门、用户和公众有信心的网络借贷机构,专注于为中小微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个人提供精准优质金融服务,才能在大浪淘沙中存活甚至成为头部平台。
    建议将各类网络借贷机构的准入审批事权统一交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集中管理。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统一制定准入和监管规则,将网络借贷机构的日常监管任务下放到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稳步推进P2P网贷、现金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化解治理工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民间借贷备案系统、地方网络借贷备案系统、小微企业金融(融资)服务平台、非现场监管系统、民间金融大数据系统等动态监测平台。借鉴温州指数系统的成果经验,发布地方民间借贷、网络借贷指数,形成舆论传播、社会监督。
    网络借贷与金融科技呈现跨业态、多领域、链条复杂的融合交织态势,需要监管部门树立可持续、主动、包容的监管导向,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推进穿透式监管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提升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跨国界的交叉性网络借贷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由于网络借贷涉及金额较小、法律纠纷多发高发、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存在、传统法院处置效率较低,造成维权和诉讼成本较高。目前,杭州、北京、广州等城市已经启动互联网法院试点,实现了网络借贷案件受理高效化、审理专业化、审理方式在线化、诉讼平台智能化、调解方式多元化、数据处理一体化,可以对违规经营机构和失信人进行更有效的监管和治理。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课题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