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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19
2018-11-19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辽宁再向“准入不准营”开刀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72
    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是日前出台的《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迈出的坚实一步。
    据了解,从11月10日起,辽宁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推动“照”后减“证”,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此项改革的直接成效是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
    在此基础上,辽宁省还围绕优化市场准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使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和事项更加丰富,市场主体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助推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按照该《实施方案》,接下来,辽宁将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协同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此外,针对束缚企业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辽宁还将着力解决,对照106个改革事项逐一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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