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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1-08
2018-11-0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国有民营可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作者: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929

    对于关心民营经济命运的人士来说,从9月12日到11月1日这50天,如同经历了一场情绪的“过山车”。一开始的“离场论”难免让人顿生风云乍起之忧,但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场座谈会,又出现拨云见晴之廓。
    既然是“过山车”,那就不只是一次起伏,而是有多个尖峰。这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谈话中被总结了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共指出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三种“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的错误论调: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
    笔者以为,这三种论调,如果按属性划分,其实可以归为两类:主张民营经济“离场”的是一类;曲解混合所有制改革、反对在民营企业建党、建工会的是另一类。
    比较而言,对前一类的错误认识,我们社会的免疫力其实还是很强大的,民营经济发展到了今天,半壁江山鼎立之势,岂是一丝空穴来风所能动摇?这从某一个并不著名的学人的独家的“离场”论刚一冒头就被群起驳斥的浩大声势就可见一斑。但顺着这个群情激奋的声势延伸下去的心理氛围,接下来偏偏就看了一些民营企业里突然进来了国有资本的情景。这如同一道测试,此时此刻持什么态度,则是对人们的理性边界和认知高度的衡量。
    但很遗憾,如同历史上的宁“左”勿“右”“一大二公”的传统那样,一些坚定捍卫民营经济的人们,同样也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在“防卫过当”的心理天平下,竟然将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基于市场法则的合作看作是民营资本被挤压,是类似上世纪50年代那样的“公私合营”,是新一轮“国进民退”,似乎国有资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似乎民营经济与国有资本必须水火不容,必须划清界限,要合作也只能是民企改造国企,不能是国企与民企平等结亲。
    让一些学人和媒体发出“国进民退”惊呼的情景,其实是一些企业在当前经济困难环境下因资金链断裂、尤其一些上市民营企业因为质押股票过多而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在此危局下引进国有企业资本来“救火”的现象。这本是两宜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国有企业的善意帮助,但在高度警惕“离场”的氛围下,有的人不加深究,上来就将自己的疑虑当做客观真实,得出了“国进民退”的结论,其实是杯弓蛇影,落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古老窠臼。
    为什么“国进民退”说法错误?这在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和国资委主任彭华岗的谈话中已经明确回答: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为什么笔者说“国进民退”是将疑似当真实?因为笔者在“国进民退”惊喊中,偏偏没有听到企业方面的声音,更没有见到企业家的名字。甚至连具体的哪家企业哪家公司属于“国进民退”的例子都没有。难怪新闻界老前辈艾丰先生在本报举办的“中国民营经济40年”峰会上,也指出这些说法存在“没有具体案例分析”之陋。
    如同“离场”论以往曾以多种不同面貌出现一样,轻率地得出“国进民退”结论的错误,也远不是第一次。往往是一看到民企与国企合作、尤其是民企没有获取控股权的合作,有人就觉得民企吃亏了、委屈了,就不问青红皂白如此惊呼。但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环境下,这些过头的言论往往被忽视,长期得不到纠正。比如,早些年前,围绕民营企业山东“日照钢铁”与国有的“山东钢铁”合建精品钢基地一案,社会就出现了概念先行、主观臆断的偏执。一些人一看到“日照钢铁”放弃原先的独家建设精品钢基地的结局,就条件反射一般断言“国进民退”,不仅事先并没有去企业里实地调查,甚至在“日照钢铁”发表更正声明以后,仍有人视而不见、见而不信。媒体方面也普遍人云亦云,但在诸多媒体以讹传讹的声浪中,有一家媒体不跟风盲从,独家报道了“日照钢铁”老板杜双华在企业职工大会上的内部讲话。杜双华说,经过深入了解,认识到精品钢基地单凭自己独家是“干不下来”的,所以要与国企合作。遗憾的是,这个本可以扭转视听的信息,并没有引起社会重视,更没有引起反思。
    这样的错误,人们往往选择忽视。忽视,同样也不正常,同样也要纠正。但正如艾丰先生所言,这样的错误会“分散干扰”社会的“精力”,迫使我们陷入一场无谓的争执中。最终,习近平总书记在谈话中指出了这方面的错误,说明再不能不以为然了。
    不错,民企有国企所不具备的优势,比如经营决策机制灵活、对市场变化更加敏感并能快速做出反应、劳动管理潜力发挥充分,等等,但这不等于国有企业就没有任何长处,国有企业机制不灵活,但毕竟实力强大,在资本与技术上树大根深。“日照钢铁”与宝钢比,技术未必在一个档次,若能有互惠互利的合作,何必“宁为鸡口、不为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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