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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10-30
2018-10-3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电子商务迎来法治时代

作者: 【记者尚淑莉杭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96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随着双“11”的临近,网购产品质量问题又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电商法对电商活动各主体和环节的质量责任要求如何进一步细化?平台在什么情况下分别承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面对伪劣侵害,网购消费者有没有让平台先行赔偿的权利?随着电商法施行日期的临近,有关电商各个主体如何依法落实好自己质量责任成为行业内外广泛关注的话题。
    10月26日,杭州国家电商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以下简称网监中心)邀请法律界,电商界、质量管理、消费研究等方面的代表就电子商务质量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与会专家和代表从自己的实践和观察出发,从不同角度分析电商领域质量问题跟源,发表对电商质量治理的见解,提出对电商产品质量责任落实的措施建议。
    杭州一直是电子商务的先行之地。网监中心是我国电商产品质量治理工作的开拓者,成立五年来通过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出了一套以“标准引领、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为原则的电商产品质量治理体系和机制。电子商务法在立法期间就吸收了不少网监中心的工作成果。
    网监中心主任陈兆波在发言中表示,电商法为我国电商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质量保障,但是面对电商层出不穷的创新,要把电商法质量责任有关的原则性条款落到实处,还需要有大量的与时俱进的基础性的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和强制标准配套实施。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与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电子商务法》起草专家组成员王文华对电商法产品质量责任做了解读。王文华表示,“有关质量的保障贯穿了《电子商务法》的自始至终,质量是整个电商企业守法经营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一个基石性的问题。而其中,行业自律对质量的保障至关重要,要把推进行业自律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做了题为《科学构建平台制度》的发言,剖析了当前电子商务平台制度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刘春泉认为,平台责任注重资质审核、安全保障义务的现有设计是否能实现制度设计的目标,应在未来可以看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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