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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6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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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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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无疑是民营企业的福音。 2.“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敷衍做法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关停政策信息和裁量权单独掌握在监管部门,被关停企业没有疑议权。所以要在行政复议方面为企业留一道救济渠道,国家赔偿制度也要跟上。 3.“签字后上菜”制度是一个创举,但现实中许多餐饮纠纷大多是菜品名实不符,即便有图片显示,但消费者一旦不内行,仍有可能发生纠纷。此外还有顾客是否习惯签真名的问题。 4.统一内销和外销标准,无疑有助于促进国内消费、增强国人的获得感和民族自信心。但外销因若不同国家而有不同标准差别时,此时不妨就高不就低。 5.真正从源头上解决艺人逃税问题,恐非一个部门发文就能制止的。 6.广告进校园,无疑是商业驱使的结果。然而,我们需要追问如何为广告侵蚀建起一道“防火墙”。 7.如何让人造旅游景区有魅力,其实是个大课题,涉及广泛的社会文化科学和心理学,所以要在决策之前进行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如果失败了,只能说明决策既没走科学程序,也没有民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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