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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5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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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工商联被命名为“法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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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洁记者马蕊玉溪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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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玉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7年度法治创建活动命名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行业、系统)的决定》,玉溪市工商联被命名为“法治单位”。 据悉,近年来,玉溪市工商联以法治玉溪建设为目标,全面依法履行单位职能职责,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方式,扎实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市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完善机制促管理。把建章立制作为监督权力运行、规范单位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确保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三是坚持学习提素养。建立学法用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法活动,同时,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周一例会,组织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四是紧盯需求抓普法。切实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民营企业法律需求,有效整合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等法治资源,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民营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 今后,玉溪市工商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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