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18-10-15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深交所发布增持及回购公告格式 |
|
|
|
|
|
|
|
|
|
记者13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深交所日前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持续规范市场热点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适用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董监高等主体自愿性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形,基于信息披露完整性和持续披露原则,从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增持计划实施风险、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四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要求。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适用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在援引和执行上位规则条款的基础上,从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回购预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及风险提示,回购方案实施进展三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要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董监高,在制定回购、增持计划时应量力而为,合理评估可执行性,切实履行诚实守信义务,不得通过忽悠式增持、回购,损害投资者利益。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加大对股份增持、回购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引导相关主体依法合规增持、回购股份,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孙飞)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