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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28
2018-09-2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试点共有产权房扩围至非户籍人口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81
    记者27日从上海市新闻办获悉,上海市近期将试点共有产权保障房扩围至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上海市近期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政策,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无住房、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
    上海市住建委等9部门表示,上海市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围,是在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中等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减,聚焦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市民,有序将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导向、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非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具体供应时采取计划单列、总量控制、以供定需、轮候供应方式操作。
    据悉,年内上海市将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区开展非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先行试点,待评估完善后,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该项工作。此次扩围将不影响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的正常供应。(郑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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