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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18
2018-09-18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民营企业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

作者: ■李成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86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在新常态下,以精准扶贫为核心的脱贫攻坚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在这场针对7000万贫困人口的伟大而艰巨的战役之中,中国民营经济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扶贫工作在进入新时代后展现出了新的特点,那就是脱贫速度下降、扶贫难度和成本增加。例如1986年到1996年,按当年价格计算,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贫困人口可减少75.83万人;而到了1997年至2004年,按当年价格计算,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贫困人口仅减少8.44万人。而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借助公共财政资源为主的政府扶贫,已逐渐发展为政治扶贫、社会扶贫和市场扶贫共同发力的推进模式。同时,单纯的弱化了市场特性的捐赠帮扶——“授人以鱼”,逐渐演化为可以调动双方积极性的“授人以渔”,通过精准扶贫,以提高收入水平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逐渐取代了传统的解决温饱的基本目标,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正是在这些新的扶贫特征主导之下形成的变化,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可以更加有效、积极地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纵观中国民营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和地位,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从1978年到1994年,中国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大多是出于自发,一方面,扶贫受益对象多为本地化,从民营企业家家族开始,向亲戚、乡邻扩散;另一方面,参与扶贫的企业家的动机往往是以满足企业家个人的情感需求和价值实现为主。同时,扶贫手段比较简单,主要就是安置就业和捐款捐物。
    从1994年到2006年,中国民营企业的扶贫开始进入自觉阶段,其特征一是民营企业家逐步成为社会扶贫的重要力量,例如这一时期出现的“光彩事业”,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扶贫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参与途径开始多元化,产业投资、资源开发、贸易带动等各种扶贫手段不断出现。三是扶贫活动开始组织化,在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引导下,民营企业开始有组织地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并逐渐作出了重要贡献。四是扶贫对象全国化,无论是本省贫困地区还是西部贫困地区,跨省区的公益捐赠和产业扶贫等活动大量涌现,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视角遍及全国。
    从2006年到现在,中国民营企业参与扶贫进入了新的阶段,无论是参与方式还是参与力度,尤其是在中央政府确定了精准扶贫的国家策略之后,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始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作用。一方面,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消除贫困中,既为贫困地区群众带来福音,也为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带来了机遇;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自觉参与扶贫开发进入常态化,参与扶贫开发成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并将之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和文化建设之中,企业彻底实现了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如今,民营企业成为社会扶贫主力军的案例不胜枚举。如“光彩事业”从1994年发起至今,实施扶贫项目约5万多个,六七千亿元,带动脱贫2000多万人,在兴教助学、医疗卫生、赈灾济困、养老助残、环境保护、危房改造、文化传承等多个领域开展公益项目,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在新形势下,尤其是开展精准扶贫以来,将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和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效结合起来,已成为扶贫工作的创新举措,体现了贫困群体和企业的共同需要。这种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既规避了政府扶贫的弱点,又能体现出市场元素的积极作用。
    不过,我们也应看到,民营企业参与扶贫,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行扶贫工作中仍存在“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被动局面,一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还不能正确对待扶贫与被扶贫的关系,认为民营企业扶贫就应该给钱、给物。因此,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必须进一步构建政府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凸显民营企业精准扶贫实效,积极营造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的良好环境,使民营企业精准扶贫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让中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茁壮成长,以共同富裕为伟大目标,弘扬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多种帮扶途径和形式,积极投身于精准扶贫,成为社会扶贫开发的主力军,在这场攻坚战中,民营企业将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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