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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17
2018-09-17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北京《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征求意见

作者: 【记者陈雪根16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0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和行业政策的规定,起草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开始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4日。
    本次征求意见的文本有如下亮点:第一,在价值取向上,示范文本充分体现和保证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第二,在适用性上,示范文本就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的必备条款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的约定,同时给予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意思自治的尊重与空间。第三,在合法性上,示范文本充分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对政策要求进行具体落地。第四,在内容上,示范文本针对近些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固定下来,删除实践中常出现的违法的格式条款,对商业实践中有争议的问题设置重点条款:一是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二是产品信息检查监控制度。示范文本增加了平台经营者及时监控的义务。三是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文本明确约定对产品和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是平台内经营者,并且对平台经营者进行质量监管提出了高要求,尽可能的将质量问题扼杀在流通领域之外,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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