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9-03
2018-09-03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海南实施移民和出入境便民措施

作者: 【记者苏群海口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39
    9月1日起,海南省公安机关推出移民和出入境6项便利措施。
    第一,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第二,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第三,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第四,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包括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外籍人员、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外国旅游团成员。第五,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申报边检手续。第六,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
    根据以上措施,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