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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21
2018-08-2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哈尔滨涉企审批免除中介机构“倒手”

作者: 【记者刘洁蒋承志哈尔滨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47
    日前,哈尔滨市发改委公示一份涉企行政审批收费事项清单,全市107项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被分成“保留”和“规范”两大类,同时明确“审批部门不得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舆论普遍认为,这个政策的发布,让那些自身业务能力不足、总想着傍上行政审批“捞金”的中介机构再无机可乘。
    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日前提出,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优化营商环境是“重头戏”。由于涉企收费相关事项因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哈市各涉企部门一直在不断推进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按哈尔滨市政府要求,哈市发改委依据《哈尔滨市政府部门保留和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涉企服务事项目录》,对哈市今年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形成了《哈尔滨市2018年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
    据介绍,清单中列出了107项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依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等内容,明确其中“保留”类70项,“规范”类37项。由于涉企收费的项目都必须有项目的评估报告等前置要件,这就涉及到是否由中介机构来出具评估报告。“保留”即保留了该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企业按要求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评估报告,但审批部门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规范”即规范了该项目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人既可自行编制项目报告,也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依然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文件还规定,在诸如“规范”中介服务的“工业产品许可证”项目中,审批主体是市市场监管局,但文件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不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而是按清单要求,申办工业产品许可证的企业可自行委托中介机构来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以由本企业自己编制报告,此举,让企业的自主权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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