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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16
2018-08-16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西全面推行“林长制”

作者: 【记者江丛干实习生王其南昌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05
    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江西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以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
    《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61亿亩,森林面积达到1.48亿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到2035年,全省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状态,森林质量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据介绍,此次江西全面推行林长制,将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保护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发展森林资源。与河长制、湖长制不同的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是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同时明确了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江西也将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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