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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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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行临时价格干预保障进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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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15日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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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价格基本稳定,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口博览会期间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期间,对全市酒店旅馆、网约出租汽车及部分区域公共停车场(库)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通告》规定,上海全市所有具有住宿企业经营许可的酒店旅馆及其客房销售企业,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客房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该酒店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交易价格。已在沪运营的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的各类车型运价,不得高于《通告》施行前一日实际执行运价,同时不得新增其它收费项目。此外,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6个区(青浦、闵行、长宁、嘉定、普陀、松江),在《通告》施行前已对外经营且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机动车停放收费不得高于《通告》施行前经营者办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时报送的收费标准。 根据《通告》,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好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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