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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16
2018-08-1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以房养老”要在解决问题中推进

作者: ■毛建国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16

    意在补充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金融创新型产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以房养老”保险,从2014年至今的4年实践期间,其市场参与度并不高。但在8月8日,银保监会表示,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目前社会热议不断。
    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到了一句话:“以房养老”四年试点既然遇冷,为何还要在全国推开?这其实也是很多人的疑问。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虽然这种养老方式,一直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可由于养老问题事关重大,先行试点不仅应该而且必要。而现在,四年试点遇冷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试点出现了问题。这恐怕也是社会共识。
    但有必要分析,目前“以房养老”试点出现的问题,到底无法解决,还是可以改进。
    其实,在“以房养老”推出之初,就有舆论吹了冷风。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人的文化情感问题。虽然“以房养老”在西方有着成功探索,但任何一种制度,特别是涉及到民生的制度,不能不考虑文化认同问题。以中国老人对房子和子女的态度,愿不愿意选择“以房养老”方式,这是必须考虑的。二是“以房养老”的受理主体问题。“以房养老”涉及保险、房产、信贷等多个金融环节,这些金融环节是纯粹把“以房养老”当成产业来做,还是注重事业功能,节制趋利冲动,都会影响试点推行。
    从媒体报道来看,几年试点下来,这两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果说养老观念问题还可以通过加大宣传,最终交给时间来解决,那么一些老年人的担心乃至不信任,则需要尽快拿出办法。在很多人看来,“以房养老”不是不能全面推行,相反,因其具有重大意义,也应该全国推行;如果一些固有问题不能解决,不能适应市场,不能得到老年人内心认可,即便全国推行了,也有可能继续遇冷。倘若这样,自无价值。
    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讲,“以房养老”要在不断优化中前进。当下,很有必要征集社会意见,特别是倾听老年人心声,切实掌握民生之想、之痛、之盼,通过问题的顺利解决,推动“以房养老”顺利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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