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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06
2018-08-06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山东企业可获研发补助最高1000万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94
    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将联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获研发费用补助1000万元。
    为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山东省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按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
    同时,山东省将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的补助范围,从首次通过认定的小微企业扩大到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省财政每家补助10万元。(袁军宝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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