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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7-30
2018-07-30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法律助企 广东举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巡回宣讲

作者: 【记者傅春荣通讯员粤商宣河源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42
    由广东省司法厅、省工商联主办,河源市司法局、河源市工商联承办的2018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时代使命”法律宣传月·巡回宣讲(第四站)日前在河源市举行。广东省工商联,河源市司法局以及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清远等地工商联相关领导、民营企业投诉机构有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活动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永鸿以及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同志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作专题解读。
    广东省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和省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代表,广东天穗(河源)律师事务所、广东永捷律师事务所现场为与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清远等5市及县区工商联、商会协会和会员代表共计14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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