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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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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行业新业务拓展的三个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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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奋玲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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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要防止"三种心态",即要防止"自高自大"的心态,盲目开发新业务,耗费巨大却事倍功半;要防止"光想不做"的心态,在新业务开发过程中不愿进行投资、不愿培养队伍;要防止"一家独大"的心态,要学会向其他事务所学习,取其精华,共同努力,促进行业新的增长点。加强"两个建设",即一方面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加强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能力建设,这对拓展新业务领域是至关重要的 从中注协层面来说,应当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舞台,做好领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为注册会计师拓展新执业领域提供业务支持。第一,中注协可以组织成立新业务拓展小组或委员会,负责研究新型业务;第二,中注协应协调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加强沟通;第三,进行激励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省级协会和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推广试点工作,对做的好的各方给予奖励;第四,组织各地注协发挥平台作用,开展新业务拓展的价格谈判;第五,开展好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人才培养,建立行业人才储备库,建设行业专业化服务队伍 注册会计师开展的业务分为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两大类,而在实务中,以传统财务报表审计为主的鉴证业务占绝大多数,相关服务所占比重较少,业务结构单一、市场竞争激烈的局面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各相关部委发展规划与行业布局、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创新创业发展、一带一路等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金融发展与创新、政府服务功能拓展与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的发展变化,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新的需求和挑战。如何适应需求的变化,在巩固现有的鉴证业务基础上,拓展相关服务,拓展新业务领域,成为十分重要的话题。 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新业务拓展”战略的推进,行业大力拓展相关服务业务,特别是新业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至“十二五”末,相关服务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从16%增加到30%,审计市场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得到一定改善。从2010年开始,中注协还先后三次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类型进行了梳理,并就各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为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了较为全面地了解各事务所新业务拓展情况,我们围绕事务所业务收入分布、审计收费、新业务拓展情况以及新业务拓展所面临的问题与建议等问题,深入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调研。此次被调查几十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大约有一半事务所的鉴证业务收入占2017年总收入的50%-60%,开展的新业务收入占2017年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为15%左右,说明近两年相关服务业务的比重仍然在提升,行业业务结构在进一步优化。事务所普遍认为,目前新业务拓展仍然存在较大空间,但在拓展新业务过程中面临人才、技术、收费、宣传推广等诸多难题,业务拓展与日益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仍然存在巨大差距。 这些难题既有宏观政策层面政策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微观层面能力不足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难推行的问题,也有事务所自身内功缺陷;既有人才制约,也有技术层面的瓶颈。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法律建设滞后。法律建设的速度总是较经济发展慢一个节拍,注册会计师拓展的新执业领域中,有一部分业务涉及的法规体系建设还尚不完善,这就加大了新业务拓展和实施的困难;第二,事务所营销能力欠缺。目前,各地事务所市场营销的意识薄弱,且服务营销实践经验不足,这对新业务的推行是一项不利因素;第三,专业人才不足。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新业务拓展的需求,包括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立场欠缺、注册会计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的不合理、综合知识能力的不足等问题;第四,新业务收费偏低。各事务所普遍认为当前新业务的收费偏低,成本收益不成正比第五,新业务拓展风险大。新业务的拓展能给事务所带来新的收入,但同时也意味着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本人执业风险的加大,较为稳健的事务所可能不愿意积极开发新业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建议 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业务过程中面临的难题,本文主要从事务所层面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层面给出以下建议。 从事务所层面来说,事务所要防止“三种心态”,加强“两个建设”。 第一,防止“三种心态”即:一是要防止“自高自大”的心态,不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和利弊因素,就盲目开发新业务,最后耗费巨大却事倍功半。二是要防止“光想不做”的心态,明知需要创新,需要改革,却在新业务开发过程中不愿进行投资、不愿培养队伍,那也是只能望洋兴叹。三是要防止“一家独大”的心态,避免和同行业恶意竞争,要学会向其他事务所学习,取其精华,共同努力,促进行业新的增长点。 第二,加强“两个建设”为:一方面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能力建设,从战略、品牌、文化、内部控制体系、营销体系、信息技术的管理运用等各方面着手,加强事务所的能力,以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另一方面,加强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能力建设,这对拓展新业务领域是至关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工作,提高自我创新能力,并牢固掌握专业知识,打好根基,提升个体的能力素质。 从中注协层面来说,应当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舞台,做好领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为注册会计师拓展新执业领域提供业务支持。 第一,中注协可以组织成立新业务拓展小组或委员会,负责研究新型业务,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并处理新业务发展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同时定期总结新业务发展状况,做好汇总工作;第二,中注协应协调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加强沟通,为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拓展提供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支持;第三,进行激励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省级协会和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推广试点工作,对做的好的各方给予奖励;第四,组织各地注协发挥平台作用,开展新业务拓展的价格谈判;第五,开展好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人才培养,建立行业人才储备库,建设行业专业化服务队伍。 注册会计师行业 新业务拓展依据及主要内容 在《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4年)》的基础上,我们追踪2014年——2017年以来新发布和修订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注法律法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相关需求;此外,还重点跟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国家创新创业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与人工智能发展等诸多领域的发展变化以及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新需求,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特点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我们拟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类型进行进一步补充和拓展,新增业务145项,其中:新增鉴证业务95项,相关服务业务50项。拟新增业务项目按来源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根据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改革中,新修订和新版本的法规、制度对注册会计师服务资本市场和金融领域的新要求,扩展和细化了相应业务项目。包括,新增鉴证业务:例如(1)特殊项目的报表审计业务: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年报审计、相互保险公司年报审计等;(2)专项审计业务:对网络借贷中的重点环节实施审计、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专项审计等;(3)其他鉴证业务:对保险合同争议提供专家鉴定意见、对资产支持计划出具专业意见等。以及新增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例如: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与申报服务、对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等。 二是为满足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需要,新增了部分与财政预算资金相关的业务项目。包括,新增鉴证业务,例如(1)专项审计业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以工代赈业务专项审计等;(2)其他鉴证业务:政府支持社会投资项目专项检查等。以及新增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例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评估的会计服务等。 三是基于相关新颁布的政府通知公告、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三五规划、服务业十三五规划、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以及十九大报告等,新增了部分相关业务。其中,包括新增鉴证业务,例如(1)特殊项目的报表审计业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年报审计等;(2)专项审计业务:进境免税店专项审计、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等;(3)其他鉴证业务:国家艺术基金专项检查、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报告鉴证等。此外,新增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例如:碳排放业务领域的咨询服务、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税务咨询服务等。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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