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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深圳市工商联:

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31
    【本报深圳讯】日前,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情况通报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林洁参加会议并讲话,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蔡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荣生,市工商联副巡视员顾平等出席会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领导挂点企业负责人、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工作方案》出台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非公经济批捕案件180多件,起诉案件230多件,民行案件340多件。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深圳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专门意见,为推进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落实定点联系制度,积极走访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圳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积极走访首批12家定点联系企业,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把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服务落到实处。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形成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复合一体的法律服务模式。拓宽监督交流渠道,引导非公企业深度参与检察工作,注重从非公企业中选聘部分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占总人数36%,进一步密切检企联系,强化外部监督。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非公经济司法保护,加强与深圳市工商联沟通协作,明确执行机构成员工作职责,规范非公经济保护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蔡立表示,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非公经济的桥梁助手,将继续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作,推进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继续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合作,构建完善非公经济法律保障体系,让企业家更有安全感、获得感,促进两个健康。
    王雁林指出,正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让“平等保护”深入人心。市检察院将联合市工商联推进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拿出更多实招,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非公有制企业撑起法律保护伞,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特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林洁对市检察院、市工商联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三点意见。她指出,深圳非公经济占比高、贡献大,是特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支撑。深圳市检察院、市工商联积极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要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摆到深圳“四个走在前列”要求中谋划推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商联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发挥参政议政力量,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推动形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科创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找准结合点、着力点,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以争当排头兵、走在最前列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粤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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