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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银保监会发新规规范债转股业务

作者: 【记者郭钇杉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69
    银保监会日前以规章形式正式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债转股业务规范开展,真实降低企业杠杆率,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是一类债转股新型实施机构。
    《办法》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各参与主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业务,确保洁净转让、真实出售,坚持市场化定价,切实防止企业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转移,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办法》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包括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附属机构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
    《办法》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再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实施债转股,收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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