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6-20
2018-06-20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苏州市工商联出台“28条”构筑新型政商关系

作者: ■王滟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6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苏州市委关于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的相关要求,苏州市工商联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形成“亲”“清”互动的新型政商环境,开创“两个健康”工作新局面,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作用的角度出发,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工商联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工商联机关及所属商会工作人员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关系。
    苏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李赞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强化《意见》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苏州市工商联在文件出台前,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征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和建议。摸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践行新型政商关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台《意见》,鼓励工商联干部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在两个健康工作实践中守住底线、积极作为、发挥作用,自觉做到清而有为、亲而有戒。”
    据介绍,《意见》由7部分共28条组成。《意见》设定了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原则,着重从强化使命担当、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真诚交往、坚守纪律底线、弘扬廉洁文化等多个方面,厘清责任边界、鼓励积极作为。《意见》指出,工商联要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提高履职能力、大兴调研之风、加强教育引导、创新服务平台、助企排忧解困。《意见》规范交往活动,坚守纪律底线,解决“清”有余而“亲”不足的现象,鼓励工商联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打消顾虑、真诚交往,成为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据了解,苏州有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相关的文件与意见,各地工商联更是一直走在积极践行新型政商关系的路上。太仓市出台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昆山市工商联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积极引导教育,开展座谈与调研。
    苏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谢正才说:“未来,苏州市工商联将着力做好《意见》的落实工作,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