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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6-20
2018-06-20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西继续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

作者: 【记者江丛干实习生王其南昌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62
    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江西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据悉,江西将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执行19%至2019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新余市、吉安市、宜春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省本级、南昌市、九江市、鹰潭市、赣州市、抚州市、上饶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景德镇市、萍乡市维持目前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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