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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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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城市改造的病症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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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荣华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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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郑荣华博士:独立经济学家、著名财经评论人、城市学研究智库专家。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客座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2013年入选中国独立经济学家50人成员。郑荣华曾任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岗位及中国500强企业CEO,2012年荣获浙江省十大杰出职业经理人;2016年荣获中国十大杰出职业经理人。研究领域涉及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城市学。著有《国家结构性博弈》、《房地产战略与危机》、《遥远的飞翔》、《焚烧的岁月》等。 中国的城市化从初级阶段发展到中级阶段仅仅用了30多年,为经济发展释放了巨大能量,并促使国民生产总值一跃世界第二,中产阶级数量跨入世界第一,其速度与规模折服了全世界,也为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奠定了基础。中国城市化发展由于借鉴了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成功地避免了灾难式的危机,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形象工程为何经久不衰 无论是城市化发展还是城中村改造,各地政府或多或少都出现了以“形象工程”发展为主导的误区。从“形象工程”到“城市功能”的转变,其觉醒时间取决于城市文化与制度的发展程度。 根据调研分析,城中村改造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形象工程”问题主要成因有两方面:一是考核机制助推形象工程的越位发展。从1994年国家实施财政分税制改革以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与评价侧重于财税收入和对GDP贡献。要提高GDP就必须促进社会投资与消费,要促进社会投资与消费就必须加大城市基础建设,要加大城市基础建设就必须是“看得见摸得着”,形象工程便应运而生。 分税制改革有效地限制了地方各自为阵的局面,为国家财政的统筹规划提供的保障。然而,地方政府一方面受制于资金的约束,一方面受GDP考核机制的影响,于是便出现了越轨的行为。首先是财政支出弱化保障性支出,强化发展性支出;其次土地经济成了地方财政的自留地。当耕地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保护以后,地方政府又掉过头来挖掘城中村的土地利益,城中村改造一方面有利于城市形象的升级,一方面也能给财政带来巨大的利益,于是城中村改造的规模与速度便成为历届地方政府工作重点。以至于出现很多地方领导经营土地的积极性高于经营城市的积极性。 二是城市竞争导致形象工程急功近利。当前,多数地方政府对城中村改造与旧城改造的界定并不清晰,给地方政府城市发展思路造成一些误区。 然而,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不能割裂社会的实用价值,不能脱离城市的区域要素与文化基础,不能脱离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与城市的功能需求。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当地实际情况,过于急功近利,没有给城市发展预留完善的空间,导致很多城市同一区域经历了城中村拆迁、棚户区超迁、旧城改造拆迁,30多年时间经历多次改造或拆迁,导致社会资源浪费的同时,也让老百姓怨声载道。有数据显示,珠海市2000年曾计划用三年时间改造完26个城中村;广州市在2000年曾计划用10年时间改造完138个城中村;北京市2005年曾计划用三年时间改造171个城中村;昆明市2008年开始先后共将382个城中村纳入其五年改造计划。过于追求速度,追求效益、追求政绩的城市工程竞赛,导致了没有给未来的城市的建设以及城市功能规划预留改革的空间。因此,今天很多城市已经出现了“速度”的后遗症。 “拆迁”成了旧城改造主旋律 城中村也好,棚户区也好,这些改造本来都属于旧城改造的范畴,但是其性质却有根本性的区别。城中村改造的基础目的是为了打破城乡二元制导致的城乡之间隔离,不相互融合的问题,让群众能享受城市的各方面的便利条件,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而棚户区的改造的目的是让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促进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三个概念都强调了“社会福利”与“循序渐进”两个关键词。总结起来是遵循规律,以民为本。然而,今天我们看到的城市发展几乎离不开“拆迁”两个关键字,而对于资源空间、情感空间、机会空间,没有形成一个规范且系统化、人性化的发展模式,以拆代治的行为给城市发展带来两大不可忽视的硬伤。 首先,以拆代治破坏了社会要素的合理配置。城市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基本上是全世界公认的规则,而人的概念不局限于特定的阶层,更不局限于特定的生活方式,不同阶层的人与不同生活形态的群体构建成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生态系统。如果在城市运营过程中人为地通过权力手段破坏这种多元化的互补结构,那么社会生态系统将会被破坏,从而导致各种形式的城市病现象。 在讨论城市病过程中,我们常常会把人的因素作为反面标的去研究,把众多现象的原因归结为人口数量与质量,似乎通过人口大换血就能改变城市病现象,事实上这是一种片面的看法,人口分流是由文化、经济、保障所决定的。要进行科学地人口分流必须从产业经济结构与城市要素定位入手;要从城市文化与城市功能匹配入手;要从城市人口结构与社会保障系统入手;要从城市规划与生活要素对称性入手,否则就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城中村改造已经让很多城市出现隐性问题。比如居住成本上升导致劳动成本上升,从而引发区域性通胀;居住空间边缘化导致服务效率下降,从而延伸到职业道德问题;人口流失导致产业衰退,破坏了生态要素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无需质疑,城中村改造只拆不建或只拆不治,最大的受害者是外来人口。 以杭州市为例,截止2017年9月13日数据,杭州主城区登记的流动人口总量262.84万人,其中租房者188.82万人,占流动人口总量的71.84%。城中村如果过快且集中性“消亡”,外来人群将面临四大方面的损失:一是租赁成本,难以找到低租金住房;二是经营损失,在城中村中进行的小规模经营难以为继;三是社会资本损失,已经形成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资源被打破和终止;四是适应成本,找到新的落脚点需重新建立社会关系和适应新环境。 土地“造富”扭曲价值体系 一元主义补偿导致纵容食利阶层崛起。传统意义上食利阶层是指靠利息、股息收入为生的不劳而获的剥削者。新剑桥学派认为,只有消灭了食利者阶层,资本主义社会才可以改观,走向“文明生活新阶段”。显然,在资本主义社会,食利者也是不被认可的。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财政催生了一个庞大的食利阶层。城中村改造的利益分配错综复杂,有个人、集体、政府,以及开发商等都在城中村改造领域获取较利益。第一,从政府层面来分析,通过城中村改造赚取土地差价的同时又收获了美誉度。第二是原始土地的使用者与物业的拥有者成为这个时代的“造富”奇迹。货币补贴、安置补贴、集体资产收益等多重福利下,让城中村原居民丧失了从“农民”到“居民”的内生动力,以及对劳动与创新的价值观念失去了敬畏与激情,而随之助长了浮华与傲慢之风。推动了同城贫富差距的同时,割裂了社会的价值体系。 在经济学上有一个名词叫“荷兰病”,是指一国经济的某一初级产品部门异常繁荣而导致其他部门的衰落的现象。在20世纪50年代,荷兰发现大量石油和天然气,荷兰政府大力发展石油、天然气业,在各大利益集团的参与下,荷兰经济显现出空前的繁荣。由于食利阶层对天然气业的过度依赖,荷兰的第一和第二产业出现了全面衰退,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荷兰遭受到通货膨胀上升、制造业出口下降、失业率暴增,国际上称之为“荷兰病”。那么我们对土地经济的过度依赖,对食利阶层的无底线纵容,不免让人担忧“荷兰病”可能。所以,以拆代建、以拆代管的城中村发展模式必须要进行改变。 可以明确当前城中村改造或旧城改造,一元主义的经济利益补偿已难以解决现有的改造困境。因为根据要素递减规律,超过一定收入水平,经济补偿对村民的满足程度并不能随之提高,不符合城中村改造中福利的平衡性。作为城市构筑者与服务者,作为城中村的租客与城市的外来人口,他们却在城中村的改造中没有成为红利的受益者。因此政府一方面要考虑加大社会租赁房建设,给外来人口享受同权制度;另一方面要去“土地价值最大化原则”,同时加大文化、教育与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营造“学习、就业、互助”的社会功能预氛围才能改善当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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