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6-08
2018-06-0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湖北宜昌试水“用能权”交易

作者: 【记者吴浩通讯员周英武汉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27
    日前,湖北宜昌宣布继启动沿江化工企业“清零”之后,再推改革新举措,在湖北省率先试水企业“用能权”有偿使用。
    所谓用能权,是指企业在一年内可使用的各类能源权利。根据改革方案,凡年用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对超额部分实施有偿申购、差别收费。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化工、平板玻璃、煤炭行业“能耗大户”按基准价的100%收取;对经认定的高新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免费;对搬迁进入化工“优化提升区”企业和其他行业打5折;企业自产自用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
    位于枝江的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投建动力电池项目,因新增能源消费超过1万吨标煤“基准线”,公司付21.6万元购买超额的5273吨标煤的用能权,成为试点第一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