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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6-01
2018-06-01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张文中案改判: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

作者: ■本报评论员刘婷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13

    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张文中案,5月3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再审撤销了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张文中案的再审和改判,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也彰显了党中央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尊重和弘扬。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并提出“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2016年11月4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7年9月8日,党中央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张文中案的再审和改判,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重要方针论断的生动诠释。这必将使广大民营企业家更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之下。
    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要求。改判张文中无罪,不仅是还当事人以清白,更让人民群众在这样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大大提升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这将有利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张文中案的再审和改判,为今后司法机构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树立了一个“标杆”,传递出一个“信号”。对于涉及此类案件的民营企业一要“有错必纠”,二要更审慎适用刑罚措施,避免出现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一段时间以来,对于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有的强加罪名、强取豪夺,有的开门招商、关门打狗,有的相互推诿、不理旧政。这种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行为的存续,既与中央精神不符,也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既不利于改革的持续深化,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相信张文中案的再审和改判,必将推动各级司法机关更加积极有效地解决好此类案件。
    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市场经济中的“关键少数”和特殊人才。从再审到改判,张文中案始终牵动着企业家群体的心,“改判无罪”也是广大企业家期盼已久的愿望。这让企业家们感受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真正落到了实处,让他们的创业热情和创富动力更加澎湃。张文中案的再审和改判,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家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实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
    我们期待,更多的“张文中案”得以解决。我们更期待,以后不再出现“张文中案”。我们坚定相信,民营企业必将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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