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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5-17
2018-05-17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海南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作者: 【记者苏群16日海口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76
    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决定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并授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通告》明确,通告实行调控管理的机动车范围为小客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海南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它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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