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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5-09
2018-05-0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治理民间借贷乱象要规范与发展并重

作者: ■丁慎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96

    中介先用“押一付三”吓住你,然后用“押一付一”引诱你,等到你后来发现“押一付一”不过是网贷的变种,已经背上沉重的负担,从而影响个人信用以及征信。这与中介公司是否具有相关手续,是否有备案有关,与中介误导租户使用贷款软件的行为有关,与借贷平台是否对租户进行风险告知有关,由于这一些都做的似是而非,其实这就是套路贷、校园贷的变种。
    近日,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以及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等行为。租赁权限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同样具有商品属性,因此,中介捆绑网贷平台同样应该在规范范围内。
    “中介+套路贷”所以能成气候,正是因为其打着“创新”的旗号,钻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先发展后规范”管理模式的空子。事实证明,这种伪创新造成了消费者的利益与风险不对等,带来利率畸高、信息披露不透明、隐形加杠杆等多重风险。去年舆论对趣店现金贷的关注,已经直指监管模式带来的各种问题。所以才有2017年12月1日央行联合银监会共同下发《关于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但是,暂时的平静后,校园贷又沉渣泛起,租赁贷推波助澜,所以才有这次银保监会等四部门的再次规范。
    我们曾因为“先污染后治理”付出了巨大代价,至今还在补欠账。如果互联网金融“先发展后规范”的思维方式继续下去,必然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半年之内中央两次发文规范民间借贷,已经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即把规范前置,让规范与发展并重。对于租赁市场来说,一方面需要需要严格办好网贷关口,另一方面需要创新租赁管理模式。《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房屋租前安全把关、租客入住登记、租客离开注销”的总体要求,把分散的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的楼层(客房),设立集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这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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