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4-24
2018-04-24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我国将对28项药品取消进口关税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24
    记者23日从财政部关税司了解到,5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境外没有生产的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
    根据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为满足患者对进口药品的需求,进一步健全药品供给保障,提高国内医疗水平,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
    据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降税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所采取的自主开放新举措,有利于维护开放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创共享发展成果。(郁琼源)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