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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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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放宽六大重点领域外资准入 |
支持外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
作者:
【记者高春颀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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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放宽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在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行业;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取消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进一步降低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门槛;吸引更多外资法人银行、保险公司在京发展,支持合资证券公司发展。 在生活性服务业方面,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允许外商在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支持在我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京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允许符合条件的国外研发药品在京开展临床试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 《意见》提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京发展。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北京,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参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同时,鼓励外商投资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汽车、人工智能等高精尖产业。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本市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提出,提升为外籍人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子女就近入学。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在京购买商品住房,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申请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配置和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轮候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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