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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3-11
2018-03-1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张健委员:民企参与混改合法权益亟待保障

作者: ■本报记者黄涛 章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67

    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认为,这是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引入非公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取得了一定成效。张健表示:“但从实践看,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仍存在民营企业准入门槛高、控股机会少、权益保障难等问题”。
    在确保市场准入公平方面,张健建议,一是打破行业垄断和国有企业垄断,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所有竞争性领域公平竞争;二是加快制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三是加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针对民营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禁止变相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主导的产业基金,推动民营企业间接进入某些行业领域。
    在实行控股机会平等方面,张健建议,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非关系国家重大战略和安全、非公益和非自然垄断行业和领域,鼓励民营企业获得控股地位。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减持和转让资产存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控股机会。
    另外,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依靠自身的优势和竞争力,通过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和价值链高端的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提升民营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控股地位。
    此外,张健还建议,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限制和取消其垄断特权,提高国有企业收益上交财政和社保比例,督促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按法律和合同规则保障民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权利;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处理民营企业投资权益纠纷诉讼和监督机制,完善少数股东权益申述和救济渠道,对混合所有制下投票权分配、股权退出机制进行法律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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