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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3-07
2018-03-07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梁静委员:把好精准扶贫之“度”保证脱贫质量

作者: ■本报记者王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55

    我国现行扶贫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贫困线,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但在实地调研中,一些地方却盲目提高扶贫标准,没有把好精准扶贫之“度”。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主席梁静认为,盲目提高扶贫标准,将扶贫政策、扶贫措施视作一种“福利分配”,不仅加大了脱贫户返贫风险,也给百姓生活带来新的攀比和矛盾,给基层工作增加了难度和负担,不利于激发内生动力,影响脱贫质量。保证现行标准下脱贫质量,必须把好精准扶贫之“度”。
    梁静建议,一是提高“参与度”,向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传递明确的“政策支持勤劳致富,兜底保障只保基本生活”政策信号。要及时纠正基层干部群众脱贫就是“给政策、给资金”的错误认识,没有脱贫志向,再多扶贫政策资金也只能管一时。要通过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来增强贫困户的“获得感”,通过提高“参与度”,来激发自身发展动力。在完善制度设计时,除普惠政策外,应适当引入竞争性机制,让贫困对象通过竞争方式无偿或低偿获取帮扶机会,强化其脱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创新产业帮扶方式上,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完善扶贫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真正参与到产业发展中的各个环节,形成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二是强化“精准度”,提高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包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了解各地实情,因地制宜创新扶贫举措,构建“点面结合、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帮扶体系。针对不同区域条件、不同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科学设定扶贫政策措施的合理时限,杜绝脱贫后再返贫的情况。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完善政策、整合机制、加强统筹,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支撑保障。三是确保“稳定度”,进一步强化脱贫成效监督考核。脱贫不是为了一时摘帽,而是要实现稳定脱贫。2017年,我国减贫1000万人以上,约10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2018年提出确保再减少1000万人以上,实现200个左右贫困县脱贫摘帽。为确保如期高质量稳定脱贫,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将“可持续”要求注入扶贫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体系中增加脱贫成果“回头看”内容,即三年或五年的返贫率,对“责任链条”进行长期督查。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脱贫成效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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