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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3-04
2018-03-0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景柱委员:设立“中国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

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29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提交了一份特别的提案,建议将9月25日设立为“中国企业家日”。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发布,首提“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景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的方式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让企业家群体备受鼓舞。
    作为有30年创业经历的企业家,景柱一直在进行创新及企业家精神研究,他还曾撰写《企业家精神新论》文章,为企业家精神“追根溯源”。
    “按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创新是‘革命性’的变化,不是花拳绣腿,也不是涂脂抹粉。”景柱说,创新意味着有可能失败,也意味着对既有的一种“创造性破坏”。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成果都是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冒着各种风险创新而得。因此,社会发展需要公平和正义,也需要人性和容错。“建议从法律法规到社会舆论,建立企业家创新容错机制。”景柱说。
    “在市场竞争加剧、企业成本加大等多重压力下,不少企业和企业家极易失去创新动力,迷失创新方向。”景柱建议政府在建立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为企业“减负”和“加力”。
    在他看来,特别要加快制度层面和生产要素层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企业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上发力,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私有产权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为企业家“宽心”“松绑”。
    景柱表示,通过将9月25日设立为“中国企业家日”,可以让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成为全社会广泛的共识,不仅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更有利于企业家群体在几千年“士农工商”的历史包袱中得到文化认同感,从而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活力,让企业家成为中国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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