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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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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联携手公检法护航民营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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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精神关键在落实,关键在个案,关键在转变基层执法人员的固有观念。"1月16日上午,贵州省工商联携手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三家单位共同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以下简称《意见》),并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听取意见建议。 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主持会议并讲话。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温贵钦,贵州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德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振猛出席并讲话。贵州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潘晓燕通报了各级工商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的协作机制2017年的运行情况。贵州省工商联(总商会)部分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常委、执委及部分贵州省直属商协会负责人参加。 2015年贵州省工商联与省公、检、法三家单位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协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解决民营企业诉求、开展调研等工作,在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有实效的工作,为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公、检、法司法机关如何落实好《意见》精神,民营企业家们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公、检、法系统落实《意见》精神关键在落实,关键在个案,关键在转变基层执法人员的固有观念。"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贵州省施达(集团)董事长、总裁黄秋首先提出建议,要纠正一些历史遗留错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起到举一反三的示范作用,引导某些不正确的执法风气转变。要扩大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成果,形成良好法企关系,带动营商环境转变。 "如果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维护,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经营风险,甚至造成企业的破产。"贵州省总商会副会长、贵州浙江总商会创会会长、贵州格森妮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森林从自身企业所遭遇的问题进行发言,希望各级有关部门要关心和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在贵州的投资者们更有信心,能够更加坚定的在贵州这块土地上继续投资、创业。 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香港安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开盛则提出,由省工商联牵头,省公、检、法参与,建立一个常设沟通机制,便于企业有困难时,通过机制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为企业着想,为企业家排忧解难,为企业的合法经营保驾护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同时要制定和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加大面向企业家的支持政策力度,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贵州省政协常委、省总商会副会长、省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山建议,要加强企业守法诚信和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建设;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侦查、检察和审判的相互制约的责任;同时要转变观念,在涉及企业家的一些具体刑事、民政和刑事案件中,要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能够持续稳定进行,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 对于企业家和法律界人士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省公、检、法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也纷纷给出回应,并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谋划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温贵钦表示,贵州省公安厅将结合部门职能,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件、制度规范进一步进行研究、修订,丰富和拓展公安机关的服务内涵,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并且在今年上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送法送服务进企业的活动,及时为企业解答法律政策。同时优化沟通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好协作机制作用,积极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高度重视各方服务好企业的意见,按照企业家的意见和期盼,结合检察机关反贪、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作用,更加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企业家们提供更好的司法保护和法治保护,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条件和服务措施。"肖振猛表示,贵州省检察院将根据《意见》精神要求,按照企业家们的要求和期盼,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服务水平,把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工作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让企业家放心,让企业发展更健康。 张德昌表示,服务民营经济,贴近当前热点和实际,但怎么去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是省法院应当思考的问题。接下来,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断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动司法意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兑现等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同时推动机制创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到实处。 “要正确判断贵州当前的营商环境,清晰的认识到进一步改善贵州的营商环境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公检法机关的支持下,坚定不移的往前推,这可以说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李汉宇进行总结发言。他说,贵州这几年营商环境得到改善,也得到多方的肯定。对于还存在的部分执行难和个别地方保护等问题,希望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研究,加大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力度,找出好方法解决问题,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公、检、法机关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要在各自的范围,按照各自的职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解决好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让企业家能够把主要的精力和时间都放在怎么把企业搞好上,而不是把“关系”搞好上。 “对那些钻空子、找借口、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案子,要抓典型。”李汉宇提出,对涉企的案件要采取依法和审慎的态度,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一些失误和失败的个案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宽容和帮助。在遇到对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申诉案件,尤其是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守信的企业家创新实干的失信行为,要依法惩治。同时他还强调,各级工商联要继续搭建好维权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让企业家通过工商联搭建的维权服务平台和党委政府、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之间有很好的沟通。 截至目前,贵州省9个市州工商联与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完成全覆盖;6个市州工商联与公安建立协作机制;3个市州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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