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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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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联 |
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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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通讯员粤商宣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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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志峰、副巡视员叶春霞率队到市工商联开展工作交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蔡立,专职副主席薛兴强等会见代表团一行。双方就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议题展开交流座谈。市工商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深化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共同保障服务深圳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吕志峰介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的工作情况。市中院在依法处理融资纠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外法律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针对深圳特点成功设立前海知识产权法庭和金融法庭等,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蔡立指出,市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助手,将继续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合作,共同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为深圳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据了解,深圳市工商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普法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保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直以来,深圳市工商联不断完善与市直部门直联机制。为贯彻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首批确定了12家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市工商联驻会领导与市检察院领导分批次赴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众城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衡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并开展座谈,就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员工职务侵占、知识产权保护、欠款追讨、合同诈骗等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市工商联组织企业家代表团走进市中级法院,并就建立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破解执行难问题、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建立市工商联与法院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交流。 据悉,今后深圳市工商联还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委、市外办、市台办、中小企业服务署等相关部门的直联制度并寻求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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