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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1-08
2018-01-08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两办出台意见促进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98
    【据新华社北京7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严密细致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要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全面落实城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负责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拟定命名或撤销命名“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名单。(叶昊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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