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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1-03
2018-01-03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内蒙古提升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71
    【本报呼和浩特讯】记者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全面提升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
    内蒙古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将重点在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将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同时,内蒙古将加快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强化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有序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将围绕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返乡农牧民工创办新兴农牧业经营主体,把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纳入区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打造一批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此外,内蒙古还将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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