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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1-02
2018-01-02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八类违规行为成2017年资本市场监管重点

上交所严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证券异常交易债券市场监管等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86
    2017年资本市场监管全链条趋严,交易所也强化了针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显示,2017年上交所纪律处分数量和力度显著提升,八类违规行为成为监管重点。
    统计显示,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证券异常交易监管以及债券市场监管三大领域的违规行为,2017年上交所共实施纪律处分90件,同比增长近30%;采取监管措施4942次,共涉及5373个市场主体。
    从纪律处分实施情况来看,纪律处分针对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证券异常交易监管以及债券市场监管三大领域,数量占比分别为78%、10%、12%,重点加强了对概念股严重投机炒作、忽悠式重组、滥用停复牌等市场顽疾的监管,严肃惩治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控制权变化、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等恶性违规事件;纪律处分的力度也明显加强,除常用的通报批评之外,程度更加严厉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的实施频次增加,同比增长144%。
    从监管措施实施情况来看,按照递进式监管、防止小案变大案、大案变要案的理念,对于发现较早、程度较轻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予以警示和制止,在上市公司监管中采取口头警示214次和书面警示63次,在债券市场监管中采取书面警示42次,在异常交易监管中采取口头警示和书面警示4039次、盘中暂停账户交易793次,在会员监管中采取口头警示1次,监管工作措施184次。
    据了解,2017年上交所主要针对八类违规行为强化了监管:
    一是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重大恶性违规,主要涉及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拒不配合监管、市场影响极其恶劣的违规事件;
    二是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主要涉及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对敲、严重非理性交易等影响正常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
    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主要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控制地位逃避应有义务以及滥用控制地位实施利益输送等情形;
    四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主要体现为业绩“注水”和不当粉饰等情形;
    五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停复牌违规,主要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审慎导致公司长期停牌以及重组信息披露违规;
    六是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违规买卖股份,主要涉及达到权益变动标准未停止买卖并及时披露、短线交易、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相关规定等情形;
    七是公司重大事项披露违规,主要涉及业绩预告、重大交易等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违规行为;
    八是公司债券发行人违规,主要涉及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一年来,伴随着交易所自律监管不断朝纵深推进,作为后端“武器”和“牙齿”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机制,也焕发出应有的作用和威慑力,其“进化升级”主要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一是权威性。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上交所《章程》,进一步强调了交易所依据业务规则对各类违规行为实施自律监管的职责,丰富了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类型,包括收取惩罚性违约金、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等。二是及时性。通过快速反应、事中干预式监管措施,及时研判和认定新型违规行为、稳妥处理危及市场稳定的恶性违规案件,防范不合规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交易行为产生实际影响,防范一般的异常交易行为转化为重大恶性的市场操纵违法行为。三是针对性。以预防和惩处“不公平交易”为重点,对少数主体通过误导性信息披露和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等手段,“忽悠”广大中小散户跟风交易的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着力消除诱导投机炒作、资本运作乱象等市场“痛点”。四是全面性。将交易、上市、会员、债券、期权等不同业务领域的所有参与主体、所发生的所有违规行为,都依法依规全面纳入到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范围,补足监管短板,不留监管死角。五是规范性。结合监管实践的发展,完善了纪律处分听证和复核程序,全年组织实施了8批次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增加纪律处分文书的说理部分,进一步提升自律监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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