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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2-25
2017-12-25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银监会进一步规范银信类业务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53
    【本报北京讯】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对银信类业务进行规范,包括银行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对信托公司实施名单制管理、银信类业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股市等领域。
    《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的定义,并将银信通道业务明确为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规范商业银行行为方面,通知要求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穿透原则落实在监管要求中;银行应还原业务实质,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要求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对信托公司实施名单制管理,根据客户及自身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信托公司及信托产品。
    规范信托公司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等。
    通知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对银信类业务违规行为采取按业务实质补提资本和拨备、实施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并将进一步研究明确提高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监管要求的办法。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银信类业务增长较快,其中银信通道业务占比较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通知旨在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减少银信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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