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12-22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辽宁鼓励大学生到县域创业 |
可享场地补贴财政贴息贷款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04 |
|
|
|
|
|
|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近日,辽宁出台多项政策,通过财税补贴、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放宽学生修业年限等措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 在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到县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培训场地补贴、财政贴息贷款、规定期限内减免相应的税费,以及城镇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落户、子女入学和租(购)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按照《意见》,到县域创新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业享受最高20万元贷款;到农村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长两年每年3000元至10000元创业场地补贴。 为了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辽宁省还制订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在该项计划中,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把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成果转换为学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积极推动校企联盟建设,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衔接,激活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场地、经费和指导服务,统筹利用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已建立的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孵化器等闲置空间要优先面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 此外,辽宁还将开展“百县千名干部万岗就业促进活动”,在100个县(市、区),组织千名人社干部深入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企业输送1万个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积极引导毕业生到我省二三线城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工作。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