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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2-01
2017-12-0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国资充社保”体现社会分红要义

作者: ■盘和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89
    国务院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设定了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日趋临近的背景下,养老金缺口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这个资金缺口,也是长期困扰社会的一块“心病”。国务院印发《方案》,意味着划转国有资本以补充社保基金不足的“靴子”正式落地,该项改革以庞大的国有资本为担保,能有效纾缓社会对养老问题的担忧。
    社会保障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福利机制,是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站在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实现代际公平的需要。从公平理论来看,政府是社会保障的“最终付款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切实履行了社保“最终付款人”责任,使得“老有所养”有了源头活水,国有资本经营体现“社会分红”,也符合当前的国企改革方向。
    该项改革释放出了政府的责任担当,我国庞大的国有企业资产无疑为养老金提供了兜底性制度保障,不仅仅是企业国有股权的10%,《方案》还称“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可持续发展要求,若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这相当于给公众吃下了“定心丸”。从《方案》所规定的划转范围和对象来看,其中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等,为养老金填补的金额绝不是一笔小数字。
    该项制度的优点不同于简单的公共财政拨款,划转国有资本的股权并不影响当前的财政收支,不从财政中分钱,也不影响当前的财政支付能力;同时,国有资本的持续盈利及分红能力,为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了源头活水,增强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国有金融类企业)利润总额14072.3亿元,同比增长24.3%。实际上,划转在国有资本范围内的金融类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更强,比如2016年,工行实现净利润2782亿元;农行实现净利润1839亿元;中行实现净利润1646亿元;建行净利润为2315亿元。相信,将部分国有资本注入到社保基金池后,能在很大程度上填补养老金的基金缺口。
    站在国企的角度来说,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符合国有资本社会分红之要义。当前混合所有制以及央企间交叉持股(央企之间直接股权无偿划转)的国企改革语境是,实现从一股独大到走向多元化股东制衡,完善的划转国有资本制度有助于实现这一改革目标。
    社会分红理论认为,国家将从投入到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公众,另一部分用于投资。将国有资本收益直接分红的条件尚不成熟,也存在“僧多粥少”等问题,而以股权划转将收益用于填补养老基金空白,等于让全民享有的国资收益所带来的福利,是社会分红的重要方式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划转国有资本比简单现金分红、财政划拨更具优点,但也更具复杂性,例如增加了社保基金运作国有资本能力的难度,分红收入由于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等等,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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