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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2-01
2017-12-0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给预付消费套上法律缰绳

作者: ■吴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55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重点整治培训机构发行、经营单用途预付卡及履约情况,要求加强预付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打击圈钱跑路、侵害消费权益现象,解决预付卡消费纠纷。
    近年来,美容美发、洗车、健身、家政等领域中,各种预付消费的储值会员卡乱象可谓五花八门。
    出现“槽点”最多的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其中,事前诱惑办卡而事后翻脸不认人、虚假宣传、改变经营场所、降低服务标准、拒绝退卡、霸王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已非一时一地的个例,预付卡成了不少消费者的“糟心卡”。甚至有一些商家涉嫌变相融资、非法集资,以及出现卷款上亿元跑路的现象。
    总体看,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增强用户粘性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商业预付卡市场存在野蛮生长、监管难度大、违反财务纪律、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缺乏、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等问题。
    上述乱象已是老生常谈,相关的规范办法也早已出台,但现实中预付卡仍如脱缰野马,在一些领域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主要是由于预付卡管理的手段和依据不完善,相关行政规章不具有强约束力。具体而言,一者,对发卡主体的限制规范不完善,根据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行业适用范围看,纳入管理的仅有三大类共41种行业,而诸如健身、理疗会所等却不在其中,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将面临维权难的境地。
    二者,备案、资金存管等制度落实不足,上述办法规定发卡主体应当到主管部门备案并实行资金存管制度,但现实执行情况却不甚理想。有报道说,上海全市发卡主体约十万家,而备案的企业不足400家,没有备案,后续的资金存管更是纸上谈兵。
    三者,监管乏力、风险防范不足,发卡企业多如牛毛,监管力量难以及时有效发现发卡不规范等情况。此外,相关管理办法对商业预付卡的余额限额作了明确规定,而实际操作中,发卡企业动辄诱导、哄骗或捆绑销售的会员卡,充值后的额度往往远超此限额。
    治理预付卡乱象,需要在约束力上下功夫,制定和完善法律,加大违法成本。眼下,一些规定章程和协议中对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挂失、转让的方式作了要求,但规章制度不足以解决现实矛盾。一方面,相关预防、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建立健全刻不容缓,亟需修改完善发卡主体的管理范围,落实备案及资金存管制度;另一方面,要给预付卡领域套上法律的缰绳,将其管理引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轨道。未来还应及时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红黑名单制度,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惩戒,增强对发卡企业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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