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2-01
2017-12-01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52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会议强调,党务公开政治性、政策性强。要坚持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穿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