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11-28 第06版:六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树立良好服务态度工作作风 强化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效能 |
工作落到实处企业点赞辽宁检验检疫局 |
|
作者:
■张柏琪本报记者周太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556 |
|
|
|
|
|
|
辽宁检验检疫局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等工作要求,主动转变监管模式,简化工作程序,紧紧围绕解决当前地方"双创"等小微企业的重点、难点和盲点,立足职能,多角度寻求突破点和结合点,做好帮扶和监管双重角色的转换,用一处处落到实处的工作赢得众多企业点赞 辽宁检验检疫局长期倡导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强化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效能,积极解决问题,积极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的满意度,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 企业有需要我们有行动 辽宁盘锦有这么一家企业,企业创始人为5名90后大学生,主营大米、河蟹和蔬菜等农产品内外销,起步于2016年,当年即实现河蟹(钓饵)876.87吨、价值282万美元出口,盈利约400万元。这家企业就是辽宁省唯一一家农业型“双创企业”——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对于一家刚刚起步的企业,每个问题都是新问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取得“高分”,企业负责人史越辉这样总结:“感谢国家好政策,也感谢检验检疫局的帮助,像我们出口蟹这个行业,时间就是效益,国外客户最看重的就是产品活力,他们不分节假日,第一时间为我们的产品通关放行,保障我们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真心为检验检疫点赞。” 如何服务好小微企业起步,落实好国家利好政策,对盘锦检验检疫局确实是一个考量。“企业有需要,我们就要有行动,在扶持‘双创’工作中,我们要做主动迈出去的那条腿,履行好国家新下发的这份责任书。”这是盘锦局党组班子的一致共识。盘锦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解决当前地方“双创”等小微企业的重点、难点和盲点,立足职能,多角度寻求突破点和结合点,保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做好帮扶和监管双重角色的转换,确保如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这样的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做好事前讲解。针对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这样的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基础差、底子薄、风控低等特点,盘锦检验检疫局主动从源头抓起,将“服务经”和“技术牌”落到实处。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车间设施改造,使企业满足注册要求,并得到辽宁检验检疫局大力支持,在最短时间完成评审检查,一次性通过注册审核,备案即实现出口,共出口河蟹(钓饵)876.87吨、价值282万美元;将国外有关产品、标准和风险预警及时通报企业,制定企业专项台账,同时提醒企业,注意国外市场客户信用情况,为企业签订合同提供参考意见;还就自贸协定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规则和证书填制等方面进行专题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书,争取利益最大化。截至目前,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补发对韩出口河蟹(钓饵)原产地证49份,货值FOB金额约156.8万美元,减免关税7.84万美元。 做好事中服务。盘锦检验检疫局深入贯彻《质检总局关于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认真落实“放、管、服”,找准切入点,开展“一企一品一策”重点扶持,做好企业出口“服务员”。针对小微企业报检人员不专业的问题,盘锦检验检疫局加强了线上交流和线下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端人员操作技术水平,及时解决企业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报检错误影响正常通关速度;对于新企业,国外客户和订单非常不固定,如何保证将订单牢牢把握在手中,考验的是企业,同样也考验着检验检疫部门。为破解难题,盘锦检验检疫局制定了随报随检、特事特办、“24小时预约”等有效机制,用自身工作量的加法换取企业通关时间的减法,保证了产品第一时间通关。 做好事后管理。为帮助企业加强“健身”,抵御市场“风寒”,盘锦检验检疫局定期指导企业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完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和“质量提升在于精益求精”的意识,严格遵守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安全员制度,自觉做到诚信自律。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培训力度,使企业自身达到能管、能检、能控;实行分管领导承包制,定期带队下企业调研,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减少出口企业遭遇贸易性技术措施和退运等造成的损失,得到企业好评。 现在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冷库计数设备和二次给氧设备,已拥有出口河蟹包装厂和农业生产基地,企业的规模和方向也在不断扩展壮大,但企业负责人史越辉却不满足于此,他说,要将盘锦河蟹和蟹田大米卖到全世界。 让通关效率更高 “让通关效率更高一些”一直是外贸企业的心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目标。为了顺应这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根据质检总局关于“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重要工作部署,辽宁检验检疫局于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审单放行”工作模式。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截至11月15日,辽宁省各检验检疫机构共计完成进出境货物放行2.02万批次,其中有80.97%的进境货物和77.49%的出境货物通过审单予以通关放行,免于实施现场/实验室检验检疫,企业节省交通、人工及查验作业等成本800余万元,预计年可节省2亿元以上,工作成效显著。 “审单放行”模式是指:质检总局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货物风险高低及企业信用水平,统一设置了进出境货物的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的比例(简称“抽批比例”),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批。对抽批未抽中的货物经审单合格后直接予以“审单放行”。推行“审单放行”等改革措施是质检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等工作要求,主动转变监管模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通关效率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审单放行”的有效实施减少了货物的查验、送检、评定以及港口查验作业等多个业务环节,加快通关速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制度成本,进一步释放和提升企业活力,使企业获得感得到不断增强。 辽宁检验检疫局提醒辖区企业,请遵照检验检疫各项法律法规办理货物进出境检验检疫手续,注意保持企业的良好信用记录,报检企业和收发货人的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方能享受到“审单放行”模式的便捷措施。同时,在办理报检手续时还需提供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入境货物收货人出具的《合格保证》,对企业守法承诺、产品合格保证、质量安全责任,以及发现问题后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等进行承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