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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11-22
2017-11-2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国资充社保”是重大民生利好

作者: ■魏文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57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实行企业职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形成一定的空账与缺口。由于该时期的企业职工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障,但其实际上并未缴纳参保资金,其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系用在职职工缴纳的保险金代为支付,如果通过提高在职职工养老金缴费率等方式,将相关缺口转移给下一代人,就会影响社保领域代际公平更好地实现。同时,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领取养老金人员大幅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也在不断加大。
    需要看到的是,国有企业系用国民缴纳的税款资金投资建立,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国家还用民众缴纳的税款,对其给予巨大的扶持。国有企业享受的诸多政策红利,实际上都是民众给予的。此外,国民还以牺牲部分消费选择权为代价,令部分国有企业享有垄断经营权利。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其发展成果理当惠及广大民众。而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缺口,养老保障领域代际公平亟待维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情形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系民众合理分享国企发展成果,国有资本反哺民众的应有之义。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涉成千上万国民的养老幸福。正因为如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稳健运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必须获得坚实的保障。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夯实养老保险基金空账,是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稳健运行,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之举。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项举措对于保障国民养老幸福、真正实现国民老有所养,具有重大的意义,是重大的民生利好。
    此次发布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了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范围、对象、比例、承接主体、划转程序、划转步骤、配套措施等。人们期待方案发布后,有关方面能够大力强化监督,确保方案得到不折不扣的实行,经由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得到切实执行,让广大国民在更大程度上分享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促进民生保障,让实现国民老有所养变得更为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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