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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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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雾霾要有长远眼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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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铎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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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雾霾,山西省作为煤炭大省,本月初在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等多个市县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其中最严的是长治市单双号限行至明年3月31日。这样的限行措施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生活不便,也引发了是否“对症下药”的质疑。 用限行对付雾霾,看上去让群众感觉“有关部门有所行动”,但是这样简单的方式,并不能根治雾霾,反而给群众生活带来许多不便。诚然,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细颗粒物(PM2.5)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源,但雾霾的产生是环境污染沉疴的集中爆发,我国快速的工业化、粗放的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对煤炭的过度依赖、汽车保有量的爆发式增长、生物质燃烧、低温导致的供暖力度加大等都具有密切联系。 作为煤炭大省,山西省煤炭储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全省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例非常大。根据《煤炭使用对中国大气污染的贡献》一文,“在全国层面,煤炭使用对PM2.5年均浓度的贡献约在50%至60%之间,其中六成来源于煤炭的直接燃烧,四成来源于伴随煤炭使用的重点行业排放”。煤炭作为固体能源,和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品种相比,每生产同样多的能量,产生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二氧化碳等污染物都更多。同时,煤炭作为我国主要的一次能源,大量的工业生产伴随着煤炭的使用。由此看来,靠简单的限制汽车发展或行驶,治理雾霾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治理雾霾要有长视的眼光,不能仅靠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治理治雾霾固然有效,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和长久之计。从污染源来看,造成雾霾的因素很多,比如机动车尾气、扬尘、工业、生活及其它等污染。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加强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把压煤减排、降尘增绿作为主攻方向,把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强化专项攻坚治理,实施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当然,现实语境下对“中国式城市治污”设置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力促节能减排,这样的“缓兵之计”可试,但政府更应强化智慧管理能力,设法降低“非公交”出行率,降低出行强度,平衡出行时段,建立起一套调节交通“资源”与出行“消费”平衡的现代城市交通管理和技术体系,确保必需的出行、满足合理的出行、限制盲目的出行、禁止过度的出行,避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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